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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资料~ A. 根据外国申请人的入国履历以及前在留状况判断,欲来日外国人的申请书不具备十分的可信性。 B. 根据外国申请人的学历、经验判断,欲在日滞留的外国人不具备十足的日语学习欲望和能力。 C. 申请在日滞留的外国申请人对来日履历、经历(包括学习日语经历)没有如实申报,或者申报内容与事实不符,没有立证书类,造成申请内容不具备十分的可信性。 D. 提出资料的内容前后矛盾,书类不整。 (① 出入国履历 ②学历 ③在职履历 ④住址 ⑤姓名 ⑥出生年月日 ⑦身份记载) E. 提出的资料被认为不具备真实性。 F. 要求追加的材料没有提出,对“就学”在留资格的认定无法立证。
~有关经费支付~ G. 欲来日的外国人为可支付来日生活费用所提出的相应资产证明书类不能被认可。 H. 经费支付者的支付意愿、支付方法没有被充分立证,以致不被予以认可。 I. 经费支付者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被认为没有达到可以支付经费的紧密程度。 J. 根据经费支付预定者的收入判断,被认为没有经济能力可以负担申请人的费用。 K. 经费支付额没有达到标准。 L. 经费支付的背景资料不充分。 M. 经费支付者的经费支付资格不被认可。 N. 要求追加的材料没有提出,对经费支付无法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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