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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學」以2年為限度 申請一次許可的居留期間,「留學」資格的話是1年(有的是6個月),「就學」資格是1年或6個月(有的是3個月)算普通的關係,居留期限之後還要繼續居留的時候,必須辦居留資格的期間更新或資格變更的申請。只是以「就學」資格在日本語學校通學的情況居留期間合算2年是限度。 2.最少2個星期之前要申請 沒有辦期間更新或資格變更手續結果過了居留期限時,自己雖然不是故意但也會被認為是「非法居留者」。期間更新申請在居留期限的2個月之前就可以辦的關係,在1個月到2個星期之前辦比較好。 最近普及著在學的學校代替本人總刮的辦期間更新手續的制度。因為如此,不知道入國管理局的日本語學校生等也越來越多。居留的手續,本來是本人直接到入國管理局去辦的關係,自己的居留資格及期限,手續的方法等要自己正確的把握才對。特別是有關居留資格變更的手續,是在學的學校不能代替去辦的。 3.有不安時,在申請之前和諮詢機關商量看看 沒有因生病等不得不請假的理由而出席率卻很低的時候,會被判斷是沒有專心在課業上,有不發給期間更新及資格變更許可的時候。就算有理由,沒有書類證明的時候也有不許可的情況。然後一旦不許可的話,要恢復是相當的困難的。所以,如果關於期間更新及資格變更有不安時,申請之前和以下的外國人居留綜合情報中心或留學生諮詢處商量看看是比較適當的。 外國人居留綜合情報中心 時間:週一~週五 9:30~12: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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